搜尋

高雄市十字路口慢跑

返回清單
切換到指定樓層
通知這文章過時或找檔案 發表主題

[新奇] 帝王條款94狂!騎車撞到「闖紅燈的行人」騎士被重罰?網友怒:朕不讓斑馬線你不能過

[複製連結]
1
GT820421 ( Lv.70 熾天使 ) 發表於 2017-2-17 17:25:34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升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文轉貼來源&作者 (Copying Published Source)
  http://ck101.com/thread-3788135-1-1.html?ref=banner

tJUa4gst.jpg





據東森新聞報導,高雄市鼓山區日前發生一起車禍:21歲的陳姓騎士行至鼓山三路及青泉街口時,撞上了55歲、紅燈闖越馬路的朱姓行人,2人當場摔成一團
NcWDRns.jpg


雖然雙方僅受輕傷,但陳男機車嚴重毀損。陳男當下氣得起身質問朱男「你為何闖紅燈?」
不料卻遭對方回嗆「我在慢跑耶!」
2Cy3sTO.jpg


事發當下,陳姓騎士一路綠燈也未超速,沒想到在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朱姓男子卻慢跑闖越馬路,陳男反應不及當場撞上
讓騎士當場傻眼,但朱男隨後的反應更大出意料,他見騎士被一句「慢跑」嗆愣在原地,接著說「我本來想走、想說算了,但你機車這樣,我要去醫院還要錢!」
g3dnLsH.jpg



針對整起車禍肇責歸屬,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可處300元罰鍰
但陳姓騎士更慘,依據第44條「行人帝王條款」,「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最高可至3600元罰鍰,是行人罰則的12倍之多。

高雄市鼓山交通組警務員陳俊榮也指出,依照目前法理,機車只要行經交叉路口,遇到有行人通行斑馬線時,(無論號誌)均應減速慢行甚至暫停禮讓先行,「本案行人雖然是闖紅燈,但他在斑馬線上,還是有絕對的路權!」

▼2人1車摔成一團,雖然2人僅受輕傷,但機車卻嚴重毀損。(圖/東森新聞)
4vIOY8V.jpg



原文



對此,網友吵成一團。有網友認為「先進國家都是行人最大!覺得帝王條款有問題的人才是落後」
但也有一派網友反駁:「意思是以後趕時間,付300就可以闖紅燈,你們開車騎車的都要讓我,撞到我算你們倒楣?那設紅綠燈幹嘛?落後的法條就該修,哪有那個臉說自己是先進的國家?」
w0yg7hM.jpg

甚至有網友抱怨:「每次為了等一堆邊走邊自拍,邊走邊聊天還一直聽歌不看轉彎車,走騎樓比走馬路還快的雜碎,待轉車輛跟直行車輛都塞成一團!然後等你們走完,我們這些轉彎車輛直接變紅燈,對面的過來又卡死開始叭我們,認為我們闖紅燈!
他媽的你們比三寶更該死!
就因為這些雜碎自以為有他媽的路權覺得全世界都該等他大搖大擺的走完,交通才會這麼亂!
馬的連狗都知道看到綠燈要快速通過,你們這些人不知道?
真的是沒駕照沒開過車的人不要他媽在這裡雞雞巴巴的叫!
我們禮讓你們,也請你們他媽走快一點!互相尊重不懂?








大家正在看啥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複製專屬你的推廣連結:發至FB與各論壇宣傳:累積點數換GP商品 & 藍鑽
每五點閱率就可以兌換藍鑽積分或遊戲點卡 夢遊推廣文章換GP商品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Copyright (C) 2010-2020 夢遊電玩論壇

廣告合作:請直接聯繫我們,並附上您預刊登位置的預算。  

快速回覆 返回頂端 返回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