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東森新聞報道,人和人之間買賣要契約來做見證,人鬼之間的買賣要憑什麼做依據?在台南安平一戶蔡姓人家的神檯下,就有一磚塊見證了一段人鬼之間半世紀的買賣契約。
正在中元普渡的蔡家,客廳的神檯下有一塊打入牆下的磚頭,只留一半露在外面,小小的一塊磚上有多道裂痕,並不起眼。
蔡老先生回想50多年前買下這棟房子的時候,一住進來家裏常常發生怪事,小孩更是天天哭鬧,家人找不出原因,只好去求神問卜,才知道原來是原屋主雖然把房子賣了,不過,祖靈也就是民間俗稱的地基主卻沒有搬家,原因是陳姓和潘姓2位地基主不滿子孫賣掉家產。
屋主蔡銘勝說﹕「王爺(神明)跟我講,我想想也有道理,祂們(地基主)沒有跟我拿錢,這是真的,是祂們的子孫賣給我的,活人賣的,死人沒拿到錢,對不對?」
蔡家再透過神明協調,以數千萬的冥幣向2位祖靈重新買下房屋,同時重寫一份契約,並寫在2塊磚塊上,契約火化後再把契磚黏合,打入住家客廳地板。
蔡銘勝說﹕「叫神明做見證就對了,收錢以後祂們再來鬧事,再糟蹋裏面的大人小孩不平安,神明就會讓祂們粉身碎骨,讓祂們變成鬼。」
說也奇怪,蔡家再也沒有發生奇怪的事,這塊藏在牆角的契磚,在鄉裡的傳說下,也成了人鬼之間買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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